企业购进商品取得增值税发票,若是出现进项税额准予抵扣而不抵扣的情况,会导致企业税负降低吗?
不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是否会导致企业税负降低?
如果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准予抵扣而不抵扣,企业将多缴纳增值税,由于成本增加,将导致企业的利润减少,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减少,但企业的净利润也相应减少。
假如企业的收入为A,适用税率为A1;成本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B,税额为C,企业所得税率为D。不考虑附加税费影响,则:
进项抵扣:
企业净利润为:(A-B)×(1-D),缴纳企业所得税:(A-B)×D,缴纳增值税:A×A1-C
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为:X1=(A-B)×D+A×A1-C
进项不抵扣:
企业净利润为:(A-B-C)×(1-D),缴纳企业所得税:(A-B-C)×D,缴纳增值税:A×A1
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为:X2=(A-B-C)×D+A×A1
由于C>0,(A-B)×(1-D)>(A-B-C)×(1-D);在抵扣情况下,企业的净利润更高。
X1-X2=[(A-B)×D+A×A1-C]-[(A-B-C)×D+A×A1]=CD-C<0 即X1<X2
可见,进项抵扣情况下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将小于进项税额不抵扣情况下的金额。进项不抵扣情况下,企业的增值税与所得税的整体税负不会降低,相反会增加。
增值税进项税额如何理解?
增值税进项税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额。
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相对应:一般纳税人在同一笔业务中,销售方收取的销项税额就是购买方支付的进项税额。在某纳税期间内,纳税人收取的销项税额抵扣其支付的进项税额,其余额为纳税人当期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
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不含增值税的价格×增值税税率。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取得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