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涉及过节福利,一般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进行核算,并根据费用归属部门计入对应科目,对于过节福利,该如何做会计分录?
过节福利的会计分录
1、现金福利的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库存现金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2、购物卡福利的账务处理:
企业购买购物卡时:
借:预付账款——购物卡
贷:银行存款
企业发放购物卡给员工时: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根据费用归属部门计入对应科目)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同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预付账款——购物卡
3、实物福利的账务处理: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银行存款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相关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以及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1、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2、为职工生活、交通、住房、卫生保健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因公外地就医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交通补贴、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供暖费补贴、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等。
3、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