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帮助企业复工复产,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有关二手经销企业的新政策,5月起开始实施。和会计网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新政策的适用范围
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
(二)什么是二手车经销业务?
二手车经销是指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的有关规定,收购二手车的时候将其办理过户到自己名下,销售的时候再将二手车过户登记到买家名下的行为。
(三)从事二手车经销行业的纳税人,应该怎么确定其销售额?
从2020年5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减按5%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应该按照公式计算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0.5%),如果是在执行期前或者是执行期后的,按照简易征收法3%的征收率减按2%征收,计算公式为,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在这里要注意时间,政策的执行期为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四)如果是公司或者是个体户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可以享受优惠吗?
新政策只适用于从事二手车经销行业的纳税人,个体户以及公司单位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该按照简易计税办法按照3%的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公司单位和个体户不适用新政策。
以上就是有关二手经销企业的新政策内容,大家可以了解一下。